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作者: 时间:2022-03-30 点击数:

一、岗位职责

聘用书记员履行庭审记录(电脑记录)、卷宗装订、文书送达、协助执行等工作职责;聘用法警履行协助配合法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安全检查、押解、值庭等工作以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等工作职责。

二、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其中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并办理手续。

三、招聘条件

(一)聘用书记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愿从事书记员、聘用法警岗位工作,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聘用书记员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法学)专业者优先;聘用法警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司法警察院校毕业生优先;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5.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6.其他不宜招聘的。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2022年4月22日。

(三)要求:参加应聘人员需在2022年4月22日前,将以下资料当面送交象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需提前报备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1.报名表一份(报名表可在微信公众号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上下载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等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法警的有驾照请复印驾照一份;

4.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并在现场报名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原件一并带来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1. 2022年4月22日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技能测试、面试人选;2.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选进行技能测试和面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从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后,因身体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员缺额时,按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七、用工方式

根据政审考察情况由象山区人民法院院党组择优确定人选,组织人员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2年,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其他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八、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书记员、聘用法警工资为3800元每月左右。

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工会会员待遇,差旅费用实报实销。年终绩效等其他待遇参照聘用书记员的标准确定。

联系电话:0773-2234179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联系人:胡女士 黄女士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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