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肿瘤医院滨海医院招聘公告

作者: 时间:2021-12-18 点击数:

天津市肿瘤医院滨海医院是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重点民生项目,该院区位于滨海新区黄港生态区,总占地面积13. 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目前门诊楼、住院楼已建成,将于近期投入使用。

根据天津市肿瘤医院滨海医院实际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 遵守宪法和法律;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者技能;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详见《天津市肿瘤医院滨海医院招聘公告附件1》

注:

  1. 报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2.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方式

  3. 报名

    本方案于2021年12月10日在天津市肿瘤医院官网发布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天津市肿瘤医院人事处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滨海医院+应聘岗位+学历层次+毕业院校”。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23359904

    简历投递邮箱:zlyyzhaopin@126.com

    应聘人员请按以下要求提供个人资料电子版:

    个人简历;

  4.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的扫描件和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其中国(境)外获得学位人员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 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6. 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7. 重要社会学术兼职的聘书原件扫描件;

  8. 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扫描件;请应聘人员将报名邮件(含附件)大小控制在5M以内,并保证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准确。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或未按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后果自负。

  9. 资格初审

    天津市肿瘤医院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凡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四、人员录用、薪酬及相关待遇

  10. 录用。一经录用,签订人事代理制劳动合同,经岗位培训后派往肿瘤医院滨海医院工作。

  11. 薪酬。实行岗位薪酬。

    五、有关事项说明

  12. 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应真实可靠。对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将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13. 应聘人员应于招聘结果公示到期之日起1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到医院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未经天津市肿瘤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天津市肿瘤医院人事处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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