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力资源招聘公告

作者: 时间:2021-12-12 点击数: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精神,结合我县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求实际,经乐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49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详见《乐至县2021年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乐至县在编在职人员除外)。其中,2022年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且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其中:“35周岁及以下”指在1985年12月11日(不含当日)至2003年12月11日(含当日)之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在1980年12月11日(不含当日)至2003年12月11日(含当日)之间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在1975年12月11日(不含当日)至2003年12月11日(含当日)之间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和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专业及学历均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条件中带“专业类”的即为专业目录小类,考生的专业可以是该专业类所包含的所有专业,专业条件中不带“专业类”的是指具体专业名称(与专业类不同),考生的专业须与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名称相同,专业条件中既有专业类又有专业的,考生须具备其中之一,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同,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乐至县卫生健康局4楼会议室(乐至县天池街道迎宾大道143号)。

资格审查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乐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资格审查时,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者在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乐至县2021年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附件2)一份(贴上照片),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2.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但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并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三)面试

1.面试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乐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2日(具体见准考证)。

(3)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全面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疫指发〔2020〕29号)文件精神,参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优先(此类人员需提供由其服务单位的市州级卫生健康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如此岗位无参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优先;如再相同,增加一次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可递补一次。

体检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乐至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由乐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见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体检费由考生承担。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乐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可递补一次。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考核招聘人员,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乐至县卫生健康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考核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且档案材料齐备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相关规定,公开考核招聘到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必须在被聘用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且聘用合同期满后,才能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限以本次考核招聘聘用合同签订时间开始起算。

所聘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档案交乐至县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管理。

(七)待遇

应聘人员作为乐至县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具有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纳入高层次人才队伍管理,按相关规定享有住房和生活资助。

四、纪律及其他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四)乐至县纪委监委对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全程监督。乐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28-24052851。

五、咨询

报考者因报考条件及其它相关事务需要咨询,均须在报名前或相应事前致电询问。为杜绝多头解释、传话误差,最好由报考者本人来人来电询问,未获肯定答复就参加所出现的一切问题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乐至县卫生健康局:028-23330012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3322685

相关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体检通知等事项,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2.请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的《乐至县2021年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上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如因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技能考核、体检、聘用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随时携带并妥善保管。

乐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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