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作者: 时间:2021-12-08 点击数: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认证证明如暂时无法取得可先报名,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也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其他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编和其他签订劳动合同人员需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报考信函;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9:00—12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2月8日11:00—12月13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官方网站(www.tzzxrmyy.com)进行报名,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12月8日11:00-12月13日16:00

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有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对通过审查的人员,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资格审核时参考。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8日11:00—12月1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登记表》和《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函【2016】2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通过初审后,于2021年12月14日16:00时前将相关有效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tzszxrmyyrlzyb@126.com,并拨打电话0632-5514986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减免办理期间,上传材料有困难的,请拨打电话说明情况,可先行减免,事后补充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穷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超声、影像、急救、麻醉、儿科、重症医学岗位为急需紧缺岗位,应聘急需紧缺岗位和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和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其余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另行在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官方网站通知。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携带物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由第三方组织。笔试内容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分为综合和专业技术两大类,各类均只考一科。

综合类考试(A-综合管理)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技术类考试(B-J)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B-临床、C-中医、D-康复医学、E-麻醉、F-医学检验、G-医学影像、H-药学、I-护理学、J-公共卫生管理。

为保证录用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考生应及时关注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所有通知均通过网站下达,不单独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后果自负。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出的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资格证及执业证、规培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信函;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关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审查的面试人员,在通知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在网上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空缺,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医院与符合聘用条件的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试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发现聘用人员有不具备应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医院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报到时与医院签订服务协议。

八、其他

  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负责组织,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632-5513324

咨询电话:0632-5514986、5502617

 

滕州市中心人民医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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