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时间:2021-06-04 点击数:

为满足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6〕4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同意,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开展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

市直67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25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相关附件招聘简章。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各招聘岗位表);

7.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含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2.岗位有工作经历和时间要求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

3.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见附件9)。

三、信息发布及咨询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ebi.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面试、体检等相关事项将在该网站发布,请应聘者务必注意及时登录查询,凡因本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

详见附件各招聘简章。

五、公示、聘用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按照《入职承诺书》予以处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一经聘用,岗位没有标注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不低于三年(含试用期),标注的按标注的服务年限执行。

六、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2.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此次考试遵守当时防控要求。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公告由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0392—3308119

监督电话 :0392—332840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92—3336601

咨询电话于工作时间提供咨询服务,咨询岗位报考条件等问题的请拨打所报考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各岗位信息表咨询电话)。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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